失業給付怎麼領?資格、金額與申請流程
被資遣可以領失業給付嗎?本文整理就業保險失業給付的請領資格、每月金額計算、扶養眷屬加給、最長可領月數與申請流程,並試算提早就業獎助津貼。
失業給付試算:輸入離職前 6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與扶養眷屬人數,依就業保險法計算每月失業給付(60% 起、最高 80%)、請領月數、總金額與提早就業獎助津貼。
請輸入數值開始試算。
最長發給 6 個月;離職時年滿 45 歲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,最長 9 個月。投保薪資上限為 45,800 元,因此單月最高約 27,480 元(不含加給)。
在失業給付領完前重新就業,並參加就業保險 3 個月以上,可以申請尚未請領金額的 50%,一次發給,鼓勵盡早回到職場。
離職後 2 年內,帶著離職證明(需載明離職原因)、身分證明、存摺,到各地就業服務站辦理求職登記並申請。詳細步驟與常見問題請看失業給付怎麼領。如果是被資遣,也可以用資遣費試算確認雇主應付的金額。
投保薪資 40,100 元 × 60% ≈ 24,060 元,最長 6 個月,合計約 14.4 萬元。
可以,但每月工作收入超過基本工資時,當月不能領失業給付;未超過時,工作收入加上失業給付若超過平均月投保薪資的 80%,超過的部分會從失業給付中扣除。
一般自願離職不行,但若因雇主違法(如積欠工資、未依法投保)依勞基法第 14 條離職,屬於非自願離職,可以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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