失業給付試算

失業給付試算:輸入離職前 6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與扶養眷屬人數,依就業保險法計算每月失業給付(60% 起、最高 80%)、請領月數、總金額與提早就業獎助津貼。

請輸入數值開始試算。

請領資格

  • 非自願離職:例如公司歇業、裁員、資遣,或依勞基法第 14 條終止契約。自願離職不能領。
  • 離職退保前 3 年內,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 1 年以上。
  • 有工作能力及意願,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,14 日內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訓。

金額怎麼算?

每月失業給付 = 離職前 6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× 60%(扶養眷屬每人 +10%,最多 +20%)

最長發給 6 個月;離職時年滿 45 歲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,最長 9 個月。投保薪資上限為 45,800 元,因此單月最高約 27,480 元(不含加給)。

提早就業獎助津貼

在失業給付領完前重新就業,並參加就業保險 3 個月以上,可以申請尚未請領金額的 50%,一次發給,鼓勵盡早回到職場。

申請流程

離職後 2 年內,帶著離職證明(需載明離職原因)、身分證明、存摺,到各地就業服務站辦理求職登記並申請。詳細步驟與常見問題請看失業給付怎麼領。如果是被資遣,也可以用資遣費試算確認雇主應付的金額。

常見問題

月薪 4 萬失業給付可以領多少?

投保薪資 40,100 元 × 60% ≈ 24,060 元,最長 6 個月,合計約 14.4 萬元。

領失業給付期間可以打工嗎?

可以,但每月工作收入超過基本工資時,當月不能領失業給付;未超過時,工作收入加上失業給付若超過平均月投保薪資的 80%,超過的部分會從失業給付中扣除。

自己離職可以領失業給付嗎?

一般自願離職不行,但若因雇主違法(如積欠工資、未依法投保)依勞基法第 14 條離職,屬於非自願離職,可以申請。

資料來源

最後查核: · 依編輯與查核原則核對官方公告

本工具試算結果僅供參考,實際金額以主管機關及金融機構公告或核定為準。免責聲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