資遣費怎麼算?新制舊制公式與預告工資完整說明
景氣不好時,「資遣」兩個字最讓上班族不安。資遣不只是離開公司,更牽涉到資遣費、預告工資、未休特休折現與失業給付等權益。只要你是被公司依法資遣,這些錢都是法律保障的,不是公司的恩惠。以下帶你一步一步算出自己該拿多少。
哪些情況公司可以資遣?
依《勞動基準法》第 11 條,雇主只有在以下情形才能預告終止勞動契約(資遣):
- 歇業或轉讓。
- 虧損或業務緊縮。
- 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。
- 業務性質變更,有減少勞工之必要,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。
- 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。
另外,若雇主有違法情事(例如未依約給付工資、未投保、惡意苛扣),勞工依第 14 條主動終止契約,同樣可以請求資遣費。
資遣費計算公式:新制與舊制
2005 年 7 月 1 日勞退新制上路後,資遣費依你適用的制度不同而有差異:
| 制度 | 計算方式 | 上限 |
|---|---|---|
| 勞退新制 | 每滿 1 年給 0.5 個月平均工資,未滿 1 年依比例計給 | 最高 6 個月平均工資 |
| 勞基法舊制 | 每滿 1 年給 1 個月平均工資,剩餘月數依比例計給,未滿 1 個月以 1 個月計 | 無上限 |
2005 年 7 月 1 日以後到職的勞工,一律適用新制;在此之前到職、當時選擇保留舊制年資的人,舊制年資部分依舊制計算,新制年資部分依新制計算,兩者相加。
平均工資怎麼算?
平均工資是指資遣事由發生當日前 6 個月內的工資總額,除以這段期間的總日數,再換算成月。實務上常簡化為「前 6 個月工資總額 ÷ 6」。這裡的工資包含本薪與經常性給與,例如固定津貼、加班費、全勤獎金;年終獎金、三節禮金等非經常性給與則不列入。
所以若你資遣前幾個月加班頻繁,加班費也會拉高平均工資,資遣費跟著提高。
實際試算範例
小陳 2021 年 1 月到職,2026 年 4 月被資遣,年資 5 年 3 個月,前 6 個月平均工資 45,000 元。
| 項目 | 計算 | 金額 |
|---|---|---|
| 年資 | 5 + 3/12 = 5.25 年 | — |
| 新制基數 | 5.25 × 0.5 = 2.625 個月 | — |
| 資遣費 | 45,000 × 2.625 | 118,125 元 |
| 預告期間(年資 3 年以上) | 30 日 | 未預告應給 45,000 元 |
如果小陳年資高達 15 年,新制計算為 7.5 個月,但因上限只能拿 6 個月,即 270,000 元。想快速算出自己的金額,可以用資遣費試算工具。
預告期間、預告工資與謀職假
公司資遣勞工時,必須依年資提前預告:
- 繼續工作 3 個月以上、未滿 1 年:10 日前預告。
- 繼續工作 1 年以上、未滿 3 年:20 日前預告。
- 繼續工作 3 年以上:30 日前預告。
若公司要求你立即離開、沒有預告,就應給付預告期間的工資。另外在預告期間內,勞工為了找新工作,每星期可以請不超過 2 日的謀職假,工資照給。
別忘了這些附帶權益
- 發放期限:新制資遣費應於終止契約後 30 日內發給。
- 未休特休折現:契約終止時尚未休完的特休,公司要折算工資給你,詳見特休天數與折現規定。
- 非自願離職證明:公司應開立,這是申請失業給付的必要文件。失業給付按平均月投保薪資的 60% 發給,一般最長 6 個月,45 歲以上或身心障礙者最長 9 個月。
- 資遣通報:雇主應於員工離職 10 日前向當地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通報。
被資遣時的處理步驟
收到資遣通知時難免慌亂,建議依以下順序確認,避免權益遺漏:
- 確認資遣理由:請公司以書面說明依勞基法第 11 條哪一款資遣,若理由不成立,可能構成違法解僱。
- 核對年資與平均工資:檢查到職日、前 6 個月薪資明細,確認加班費、固定津貼都有列入。
- 確認各項金額:資遣費、預告工資、未休特休工資、當月薪資,最好請公司列出明細。
- 索取非自願離職證明:離職後持證明到就業服務站辦理求職登記,申請失業給付。
- 處理勞健保:離職後勞保、健保會退保,健保須在空窗期轉到區公所或依附家人加保。
- 不要隨意簽署文件:若公司要求簽「自願離職書」或「拋棄權利同意書」,務必看清楚再簽,自願離職通常無法領資遣費與失業給付。
若和公司對金額有爭議,可以向勞工所在地的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,調解不收費用,多數爭議都能在這個階段解決。
常見問題
自己提離職可以拿資遣費嗎?
一般自願離職不能領資遣費。但若是因為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(如欠薪、未投保),依勞基法第 14 條終止契約,仍可請求資遣費並取得非自願離職證明。
試用期被資遣,也有資遣費嗎?
有。法律上沒有「試用期不用給資遣費」的規定,只要是公司依第 11 條終止契約,就要依年資比例給付,即使只工作兩個月也一樣。
公司說資遣費分期付款可以嗎?
新制規定 30 日內發給,除非勞工同意,否則公司不得片面分期或延後。若遲延未給,可向地方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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